拖拉多時的歧視投訴終於到了尾聲, 最終也只能以給對方benefit of doubt作結, 有關投訴不成立。歧視本來就是一件很難証明的事, 任誰都不會承認自己會歧視別人的。
一些設想的情況並沒有發生, 事與願違, 心裡不無失落。其實朋友一早也說, 投訴肯定徒勞無功, 公司的高層都是高高相衞, 互相維護, 那怕下屬受到不公平對待, 一般也是指証無門。心仍不甘, 覺得有關解僱的理由不符常理, 有違common sense, 又不是什麽無可代替的職位, 如公司一早已決定解僱, 為何仍要多花十多萬港元將之多留兩三個月呢? 百思不得其解, 就如不理解那經常眼光閃爍、臉容陰暗的女上司, 終日腦裡在算計着什麽一樣。
陷入中年失業的境地, 不知是自身不幸或是際遇必然, 但經驗盈身卻職場難返, 肯定是歧視這心內精靈在作祟。朋友說, 同樣經驗的申請者, 如自己是老闆肯定也會選一較年輕的, 這也很自然。一年過去, 二年過去, 年月一分一秒過去, 年歲長, 世界變, 職場或也變, 終於或只落得望門興嘆的份兒。
此刻在想, 履歷如隱去年歲, 能否逃得過那銳利的歧視眼光, 而獲得一綫生機嗎?
Friday, May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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