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1, 2015

綁架喜力

據說這是有史以來贖金最高的綁架案, 3500萬荷蘭盾, 1983年在阿姆斯特丹發生, 被綁者是喜力啤酒廠的老闆及其司機; 如此轟動的綁架案過去卻一點都沒聽過, 但因為背景是阿姆斯特丹, 這戲非看不可, 已經五年沒到AMS了, 好藉銀幕的光影以慰相思之苦。電影一開幕即是阿姆斯特丹市景, 那獨特的尖樓、運河、窄路、過橋, 還是那麽熟悉沒變; 1983年的阿姆斯特丹, 跟第一次的88年、無數次的90年代千禧年代, 以及上一次的2010年, 應無二樣, 阿姆斯特丹仍不變在永恒時空裡, 何時何地瞬間環宇都能一眼認出, 啊, Amsterdam。

電影拍得短小精悍, 只95分鐘, 但頗緊湊, 令人看得投入, 不錯。四五個年輕好友合作做生意, 資金周轉不靈到銀行想貸款, 卻不得要領, 公司擁有的樓宇物業卻被無家者霸佔, 礙於繁複法律, 要拿回來也不容易, 想武力驅趕佔領者離開, 卻落得自己被拉上警局的下場, 實是倒楣。都不願打工過平凡生活, 一人提議綁架喜力富商, 但綁架勾當也在在需要錢才能成事, 他們便先打劫銀行, 不知這團伙是否犯罪天才, 第一次做案竟也得逞, 還沒傷到任何人。銀幕上的水陸追逐, 盡顯阿姆斯特丹的獨特市容環境, 令人有身歷其境故地重遊之感; 從狹窄的運河逃脫了, 遊艇迅速開往大海, 前方橋閘升起, 豁然開朗。

成功綁架了喜力老闆及其司機, 將之關鎖在車庫的密室內, 並把贖金要求暗中送至警局, 但兩三個星期下來, 對方毫無反應, 給贖金還是不給, 一點頭緒都沒有。漸漸地, 這五個好友似變得有點急躁, 有點不知所措; 而喜力老闆卻很鎮定, 處變不驚, 更似想要跟綁匪打交道, 或要藉此鬆懈他們意志, 要求書看、聽音樂、吃中國菜, 這夥年輕匪徒也一一為之安排, 一心想快點拿到贖金, 也不想傷害任何人。最後富商好像還親筆寫信給自己公司敦促付款, 並對其中一匪說, 拿了錢你們就會很富有了, 但所謂富有從來只有兩種, 一是你有很多錢, 一是你有很多至好的朋友, 但兩者不可兼得; 他說我很羨慕你, 因為你有那麽多好朋友。

突然, 對方要付贖金了, 周折一番後, 3500萬終於到手, 但不旋踵, 警方即成功追捕了他們其中一人, 跟着也到了藏參地點救了富商及其司機。最後另外四個也都一一逮捕歸案, 得到法律制裁。電影中完全沒有警察方面的觀點描寫, 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布署, 為何最初兩三個星期按兵不動什麽反應都沒有, 最後如何得到什麽線索而將綁匪一一逮捕, 完全不知道。戲中也有許多細節描寫, 原以為這些會是伏筆, 最後會說出是哪個細節露出蛛絲馬跡而令警方破案捉人的, 但完全沒有, 而據說警方迄今一直沒公佈究竟有沒有人通風報信, 始終守口如瓶, 如何報案仍是一個謎。

喜力富商對綁匪說的一段話, 看的時候便想這或是電影的金句所在, 果然戲結束時, 這段話又回播一次, 但電影說這五個至情好友犯案坐牢後也就沒有再合作了, 不知是否都成了陌路人; 在犯案等贖金的過程中, 他們或也敵不過時間的考驗, 一長或都相互有所猜忌, 而到頭來兩者皆空, 金錢和友情都沒有了, 他們都沒能成為富有的人。而富商能有此言, 應是經驗之談, 他的富有應是有錢而已, 朋友或付之厥如。

金錢友情不可兼得, 或就是我們所說旳[只可共患難, 不可共富貴]的變奏吧。但據說此案大部份贖金迄今還下落不明, 其中兩名綁匪將之藏在某處神秘地方, 他們原想遠走他方, 但最終在巴黎束手就擒, 心想自己哪怕坐牢, 出獄後仍年輕, 仍有鉅款可供揮霍。

Iamsterdam, 兩者皆缺並不富有的自己, 什麽時候可再訪阿姆斯特丹, 再到喜力博物館去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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