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6, 2014

放下

事情拖了兩年多, 平機會的調查結論是証據不強, 解僱不涉家庭崗位歧視, 而其據說由獨立人士組成的法律委員會也像同一鼻子出氣, 也作如是認為, 故對有關法律援助申請不予批准, 只說如不服, 可自行採助法律行動控告對方。在調查當中, 對方所給予的有關解僱理由, 身為當事人的自己, 知道當中虛實, 覺得破綻處處, 提出不少質疑, 惟調查當局卻未予重視, 完全沒有向對方追問追查, 輕輕帶過, 令人不服也不忿。平機會的法律主任說, 任何人向法定機構提供不實資料乃屬刑事, 如你有証據証明對方不實, 可到警察局報案, 他們似不想就此歧視事件糾纏下去, 快快脫身可也。

就提供不實資料予法定機構一事到民政署申請了免費法律諮詢, 等了一個多月, 那天晚上去跟律師見面, 律師見此事已經過了兩年, 僱主也按有關法例補足費用解僱, 而平機會調查後也作事情不涉歧視的結論, 心裡或也覺本人無事取鬧, 便不迭地說, 放下吧, 事情都已過去, 再追究下去有何用, 那怕對方所說不實, 那又想怎樣呢? 一聽律師如此說, 自己一時也口結, 不知如何應對, 原想問的法律問題一下子似都抛諸腦後。律師的原則或儘量息事寧人, 不住地勸說, 放下吧, 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你就另找一份工作吧, 何必苦苦糾纏下去, 並問這兩年可找到另外工作, 答沒有, 問何故, 答或因年紀, 律師也就不作聲。但仍不住勸說, 放下吧, 放下吧。

自己是放不下嗎? 只知道對方所述不實, 對自己不公平, 想得到一公平公義的結論而已。看一些案件追查的電視或電影, 總有人想瞞天過海, 但百密一疏, 總會露出蛛絲馬跡, 追查人鍥而不捨, 最終或會憑藉某些起初不顯眼的論點, 攻破對方謊言所在, 從而水落石出, 將有關人員繩之於法。心想現實中或也如此, 一點一點反駁對方所言, 並提出質疑或証據, 但調查人員卻置若罔聞, 不予理睬, 當事人莫之奈何, 心極不忿。但他們還油然自得地說, 你亦可自行探取法律行動, 沒錢可申請法援, 只是夾心一族, 申請法援沒資格, 要與一家大公司對簿公堂, 你經濟能力卻又不足, 故如此說法實乃欺人。

要放下, 還是要堅持, 應如何拿捏? 現實中, 也有人堅持再三, 終得到一個相對公平的結論或補償。三四年前, 香港旅客在菲律演馬尼拉被人挾持作人質, 最終釀成八死七傷的慘劇, 當事人要向菲律濱政府追究責任及補償, 事情涉及國家政府, 對方一直拖拉躲避, 完全不得要領。如當事人一早便放下, 不堅持下去, 不再多方奔走施加壓力, 事情或就不了了之, 死者已矣卻不瞑目, 傷者也沒有足夠賠款作整形手術了。

城中有年輕心臟名醫被同僚投訴手術功夫不足, 致令多人術後死亡, 因而被有關醫院勒令立即封刀, 名醫也不服, 也多方奔走, 又舉行記者會說明因由, 控訴醫院處理不公不當, 誓要還回自己名聲。醫管局進行獨立調查, 所得結論也認同有關醫院決定, 認為名醫手術功夫實有不足不妥之處。個人面對如此龐大醫療機構, 他仍鍥而不捨, 不就此放下, 還就有關調查報告提出一些質疑, 說明調查或不盡不公, 仍要為自己的專業和名聲打拼下去。

相對名醫和人質, 自己處境實微不足道, 並不致命, 但當中對自己的堅持或是一致, 因為道理和事實在己一方, 卻得不到應有的彰顯, 如就此放下, 不再堅持, 心中或將滿是不忿。

佛說: 放下, 自在。人在當下, 在放與不放之間忐忑, 或只因心有怨恨, 故未能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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